潢川縣審計局審計結果公告
(2018年第3號)
潢川縣本級2017年稅收征管情況
審計結果公告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》第十六條的規(guī)定和《河南省審計廳印發(fā)2017年地稅征管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的要求,潢川縣審計局自2018年4月20日至5月18日,對潢川縣本級2017年稅收征管情況進行了審計。
一 、潢川縣2017年度稅收基本情況
2017年度,潢川縣地方稅務局完成地稅縣級稅收收入合計20437萬元,完成其他收入合計63292萬元。
二、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
(一)未及時繳納土地增值稅。2017年度有2戶房地產(chǎn)企業(yè)未及時繳納土地增值稅173.06萬元。
(二)工商和稅務信息不共享導致車船稅流失。2017年度有1家保險代理公司在潢川縣開展代征車船稅業(yè)務但車船稅稅款未繳入潢川國庫。
(三)欠繳稅款。截至2017年12月底,潢川縣有1家企業(yè)欠繳稅款82.31萬元。
(四)基本醫(yī)療保險重復參保。2017年度潢川縣有206人重復參保新農(nóng)合和城鎮(zhèn)居民醫(yī)保。
三、審計處理和整改情況
對上述問題,潢川縣審計局要求地稅局等相關單位立即整改。針對審計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,地稅局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力度,稅款已全部清收入庫、取消重復參保人員206人。
潢川縣審計局
2018年9月14日